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纷纷叫停门诊输液,安徽、浙江、江苏、江西、河南、辽宁、四川、广东、内蒙古、广西等地区都已明确出台了对门诊输液的限制性措施。在许多患者的印象中,输液治疗真是又快又好。感冒发烧输个液,肚疼拉稀输个液,有啥不舒服的都希望输个液就行了。根据2015年广东省卫计委对粤北两个县区的六所卫生院进行调查发现,基层卫生院住院患者静脉输液率高达90%以上。另外,从2008年起,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开展了“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医疗服务利用情况调查”项目。据统计,在全国32个省(区/市)的77个统筹地区,住院患者的注射剂使用率在94%以上,门诊患者(含急诊)注射剂使用率在12%以上。相信很多医生都遇到过,一些患者甚至会主动要求医生进行输液。那么,为什么在全国那么普遍的输液治疗,会被各地纷纷叫停呢?亲爱的患者,输液并不是“你们以为的”那么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写明,输液是指供静脉滴注用的大容量注射液(通常大于等于50mL的液体灭菌制剂)。输液时药物直接进入人体循环系统,相对于肌肉注射或口服给药存在更多的风险,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最后一种给药方式。医生的临床用药应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图片来自pixabay其实,输液的风险很多,包括输液反应、微粒危害、耐药性和药物耐受性增加等,每一种都对患者身体健康具有很大的威胁,而过度输液无疑导致了这些情况的进一步恶化。输液反应首先我们来说说输液反应是什么?输液反应包括过敏反应、类过敏反应、热原反应、局部刺激、溶血反应、水电解质紊乱、容量负荷等,在输液过程中,有的患者可能同时存在以上情况中的几个或多个。引起输液反应的原因往往很多,也很复杂。可能是由于药物因素(内毒素含量、药物间交叉过敏、药品热原不合格、药物稳定性发生变化等),可能由于输液操作不当(进气针过滤装置不良、静脉滴注速度过快),也可能由于患者自身体质状况(虚弱、免疫失调)。如果在患者出现输液不良反应时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通常患者将表现出发冷、寒战、面部和四肢发绀,继而发热,体温可高达40℃左右,同时可能伴有恶心、呕吐、头痛、头昏、烦躁不安等症状。严重者可有昏迷、血压下降,出现休克和呼吸衰竭等症状而导致死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47个品种的风险与输液有关,26个品种的严重不良反应与输液的不合理使用有关。微粒危害微粒危害是指,药液中肉眼不可见的不溶性微粒,进入人体内循环系统后不能在体内代谢,大量微粒缓慢长期叠加堆积,导致血管栓塞、静脉炎、肉芽肿的发生。过度输液因为治“小病”而为患者的身体埋下了“地雷”。而注射的品种越多、疗程越长,内毒素和微粒越会成倍累加,发生输液反应的概率也会成倍增加。耐药性耐药性是指病原体对反复化学治疗药物的敏感性降低,较为常见的就是抗生素滥用导致的细菌耐药性。很多患者把抗生素等同为“消炎药”,误以为抗生素能够医治一切炎症,因此在出现发烧等症状时,经常会主动要求医生给自己输抗生素。然而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形成人体炎症的感染源不仅有细菌,还有病毒、真菌、寄生虫等。在非细菌感染导致的疾病,如一般伤风、流感的治疗中,抗生素是无效的,只有细菌形成的感染,抗生素医治才有用。图片来自pixabay过度使用抗生素将会加速耐药细菌的形成和蔓延,使感染细菌引起的疾病治疗变得困难,耐药细菌经各种渠道传播给其他人后,原本应该有用的抗生素也会对新的患者变得无效。如果持续不当使用抗生素,即便不断有新药开发出来,也赶不上细菌变异发生耐药但是,叫停输液并不等于不能输液。静脉输液治疗自1832年始用于临床,是一种有效的疾病治疗手段和临床用药途径。静脉输液主要适用于昏迷、急性肾功能衰竭、高血钙、高血钾或血钠水平紊乱、脱水情况下无法或不宜使用口服补液、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禁食的患者,以及当某些治疗性药物仅有注射剂型时。具体的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必须输液:1.患者发生急症,口服或者肌注不能及时治疗;2.患者因病或者自身身体问题导致消化功能差,无法吸收药物;3.患者处于昏迷、休克状态;4.某些可会对组织和血管造成伤害的药物(如某些化疗药物)。因此,请理解医生的诊断,不要遇到头疼脑热就要求医生进行输液。当生病时,和您的医生互相配合互相信任,才能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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