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可能发生不可逆性骨髓抑制.本品应避免重复疗程使用.
2)肝.肾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使用本品.如必须使用时须减量应用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使其峰浓度(Cmax)在25mg/L以下.谷浓度在5mg/L以下.如血药浓度超过此范围.可增加引起骨髓抑制的危险.
3)口服本品时应饮用足量水分.空腹服用.即于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以期达到有效血药浓度.
4)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长程治疗者尚须查网织细胞计数.必要时作骨髓检查.以便及时发现与剂量有关的可逆性骨髓抑制.但全血象检查不能预测通常在治疗完成后发生的再生障碍性贫血.
5)对诊断的干扰:采用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应用氯霉素患者可产生假阳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