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列患者慎用: 感染性疾病患者、糖尿病患者、 骨质疏松症患者 、肾功能不全患者、 甲状腺机能低下患者、 肝硬化患者、脂肪肝患者、脂肪栓塞患者 、 重症肌无力症患者(在开始使用本品时可能会一时性地加重病情)、 老年患者。
- 使用时应特别注意适应症、症状,仅在应用抗炎镇痛药无效时才考虑使用本品。
- 应密切注意使用中出现的不良反应,给予充分及妥善的处理。
- 使用本品一段时期后,若突然停止使用,有时会出现因撤药而引起的发热、头痛、食欲不振、无力感、肌肉痛、关节痛、休克等症状,因而如需停止用药时,应逐渐减少用量。一旦发生上述症状,应立即重新用药及增加用量。
- 特别是在使用本品时如感染水痘或麻疹,可能会导致生命危险。
- 长期或大量使用本品的患者或者停止用药在6个月以内的患者,由于免疫力低下,如接种疫苗,会增加疫苗的感染率或者使其时间延长,故不要给此类患者接种疫苗。
浙公网安备
330109020004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