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毒性剧烈,过量时可引起严重心律失常。
1)近 1 周内用过洋地黄制剂者,不宜应用,以免中毒危险。
2)已用全效量洋地黄者禁用,停药 7 天后慎用。
3)不宜与碱性溶液配伍。
4)急性心肌炎、感染性心内膜炎、晚期心肌硬化等患者忌用。
5)本品慎用于: 低钾血症;不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低钾血症;不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高钙血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缺血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死早期;活动性心肌炎;肾功能损害;房、室早搏者。
6)皮下注射或肌注可以引起局部炎症反应,一般仅用于静脉注射。
7)强心甙中毒,一般会有恶心、呕吐、厌食、头痛、眩晕等,首先应鉴别是由于心功能不全加重,还是强心甙过量所致,因前者需调整剂量,后者则宜停药。
8)用药期间忌用钙剂。
9)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 血压、心率及心律;心电图;心功能监测;电解质尤其钾、钙、镁;肾功能;疑有洋地黄中毒时,应作洋地黄血药浓度测定。
浙公网安备
330109020004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