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1. 静脉推注,病人在静卧条件下,缓缓推注,给药速度每分钟不得超过3ml,注射后应至少休息10~15分钟。
  2. 静脉滴注:配于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滴速不宜过快,1.0g的稀释量不应超过250ml。稀释后的混合液不能冷藏。使用剂量和次数根据病情和治疗效果来决定,成人一次使用剂量为1.0g,一日最大剂量为3.0g,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
  3. 轻度病例静注后应改为口服给药以维持治疗。严重病例或手术后不适合口服给药时,每8小时给药一次,达每日3g的最大剂量,连续使用不能超过3天。若病情持续,在停药48小时后可再重复给予一个疗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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