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YHA分级IV级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需要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患者;
2)气管痉挛或相关的气管痉挛状态;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4) 病态窦房结综合症;
5)心源性休克;
6)严重心动过缓。
7)临床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9)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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