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的短期治疗,大多数患者在4周内治愈。有些病人需要再进行4周的疗程。
2)本品可用于活动性良性胃溃疡的短期治疗(4-8周)。
3)胃食管反流病(GERD)的治疗,糜烂性食管炎的治疗,经镜检诊断的糜烂性食管炎的短期治疗(4-8周)。使用超过8周的效果未经临床研究,极少数病人在治疗8周时并无好转,再用本品治疗4周可能有效。如果糜烂性食管炎或胃食管返流病症状复发(如胃灼热)建议再服用本品4-8周进行治疗。
4)糜烂性食管炎愈合期的维持治疗,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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