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不良反应多为轻度(约占80%的报道),需要停止用药的不到5%。
其不良反应按发生率排列(表1),发生率定义如下 :非常常见(≥1/10) ;常见(≥1/100,<1/10) ;不常见(≥1/1,000,<1/100) ;罕见(≥1/10,000,<1/1,000)以及非常罕见(<1/10000),包括个例报告。
1. 免疫系统疾病:
罕见:过敏。
非常罕见:过敏反应及类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2. 神经系统疾病:
罕见:头痛,头晕,味觉障碍。
3. 眼部疾病:
不常见:视觉障碍。
4. 心血管疾病:
常见:面部潮红。
不常见:高血压。
5. 呼吸系统疾病:
非常常见:鼻腔不适,鼻腔出血,鼻粘膜水肿,喷嚏,鼻炎,鼻腔干燥,过敏性鼻炎,鼻敏感,异味,鼻粘膜红斑,鼻粘膜脱落。
常见:鼻窦炎,溃疡性鼻炎,咽炎。
不常见:咳嗽。
6. 胃肠道疾病:
常见:恶心,腹泻,腹痛。
不常见:呕吐。
7.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
罕见:全身皮疹。
8. 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疾病:
常见:关节病。
不常见:肌肉骨骼疼痛。
9. 全身及用药局部疾病:
常见:乏力。
不常见:流感样症状,水肿(面部,四肢和全身)。
罕见:瘙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