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偶见个别病例转氨酶升高,停药后恢复正常。偶有轻度恶心、胃痛等胃肠道反应、胸闷、口干。
本品具有补益肝肾,养血活血,舒筋活络,理气止痛的作用。用于肝肾不足,气滞血瘀,经络痹阻;各种退行性骨关节痛,腰肌劳损等。
每粒0.45g,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早晚饭后服用。
1.肝功能不良或特异体质者慎用,定期检查肝功能或遵医嘱。
2.三十天为一疗程,长期服用者每疗程之间间隔10-20天。
3.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