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消化道溃疡、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本品无退热作用,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运动员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