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本品24小时剂量不得超过4袋。
3.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4.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5.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老年人慎用。
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2.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