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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庆大霉素口服溶液

的介绍
本品用于肠炎,细菌性痢疾。

相关标签: 地塞米松 肠炎 溃疡性结肠炎 氧氟沙星 武娜 甲氧氯普胺 美沙拉嗪 柳氮磺吡啶 地塞米松片 盐酸小襞碱片

专家解读
医生头像

武娜

主治医师

适应症:

肠炎、细菌性痢疾 NOS、溃疡性结肠炎

疗效:

用于金葡菌、绿脓杆菌、大肠杆菌、痢疾杆菌、克雷白杆菌、变形杆菌和其它敏感菌所引起的败血症、呼吸道感染、胆道感染、化脓性腹膜炎、颅内感染、尿路感染及菌痢等疾患有很好的疗效。 详情

安全性:

1与卡那霉素相似,对耳前庭的影响较大,而对耳蜗损害较小,主要表现为头昏、眩晕及耳鸣等。对肾功能不全或儿童更应注意毒性反应,严重者可导致听力减退甚至耳聋。 2由于本品对神经肌肉接头有阻滞作用,故不宜作静脉推注或大剂量快速静滴,以防止呼吸抑制的发生。

使用便捷性:

处方药,需要在医师指导下静脉滴注。

禁忌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禁用。
不良反应
1.用药过程中可能引起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等耳毒性反应,影响前庭功能时可发生步履不稳、眩晕。也可能发生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等肾毒性反应。发生率较低者有因神经肌肉阻滞或肾毒性引起的呼吸困难、嗜睡、软弱无力等。偶有皮疹、恶心、呕吐、肝功能减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贫血、低血压等。 
2.少数患者停药后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等耳毒性症状,应引起注意。 
3.全身给药合并鞘内注射可能引起腿部抽搐、皮疹、发热和全身痉挛等。
主治功能
1.适用于治疗敏感革兰阴性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雷菌属、铜绿假单胞菌以及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的严重感染,如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盆腔感染、腹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等。治疗腹腔感染及盆腔感染时应与抗厌氧菌药物合用,临床上多采用庆大霉素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与青霉素(或氨苄西林)合用可治疗肠球菌属感染。 
 2.用于敏感细菌所致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如脑膜炎、脑室炎时,可同时用该品鞘内注射作为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1.成人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次80mg(8万单位),或按体重一次1~1.7mg/kg,每8小时1次;或一次5mg/kg,每24小时1次。疗程为7~14日。静滴时将一次剂量加入50~200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一日1次静滴时加入的液体量应不少于300ml,使药液浓度不超过0.1%,该溶液应在30~60分钟内缓慢滴入,以免发生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2.小儿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一次1.7mg/kg,每8小时1次。疗程为7~14日,期间应尽可能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或婴儿。 
 3.鞘内及脑室内给药剂量为成人一次4~8mg,小儿 (3个月以上)一次1~2mg,每2~3日1次。注射时将药液稀释至不超过0.2%的浓度,抽入5ml或10ml的无菌针筒内,进行腰椎穿刺后先使相当量的脑脊液流入针筒内,边抽边推,将全部药液于3~5分钟内缓缓注入。 
4.肾功能减退患者的用量:按肾功能正常者每8小时1次,一次的正常剂量为1~1.7mg/kg,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时,每12小时1次,一次为正常剂量的30~70%;肌酐清除率<10ml/min时,每24~48小时给予正常剂量的20~30%。 肌酐清除率可直接测定或从患者血肌酐值按下式计算: (140-年龄)×标准体重(kg) 成年男性肌酐清除率=────────────── 72×患者血肌酐浓度(mg/dl) (140-年龄)×标准体重(kg) 或=────────────── 50×患者血肌酐浓度(umol/L) (140-年龄)×标准体重(kg) 成年女性肌酐清除率=──────────────×0.85 72×患者血肌酐浓度(mg/dl) (140-年龄)×标准体重(kg) 或=──────────────×0.85 50×患者血肌酐浓度(umol/L) 5.血液透析后可按感染严重程度,成人按体重一次补给剂量1~1.7mg/kg,小儿(3个月以上)一次补给2~2.5mg/kg。
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应慎用该品: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肾功能损害患者。 
2.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过敏的患者,可能对该品过敏。
3.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必要时作听力检查或听电图尤其高频听力测定以及温度刺激试验,以检测前庭毒性。 
4.有条件时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以调整剂量,尤其对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8小时1次给药者有效血药浓度应保持在4~10mg/ml,避免峰浓度超过12mg/ml,谷浓度保持在1~2mg/ml;每24小时1次给药者血药峰浓度应保持在16~24mg /ml,谷浓度应<1mg /ml。接受鞘内注射者应同时监测脑脊液内药物浓度。 
5.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6.给予首次饱和剂量(1~2mg/kg)后,有肾功能不全、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的患者所用维持量应酌减。 
7.应给予患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的损害。 
8.长期应用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9.不宜用于皮下注射。 
10.该品有抑制呼吸作用,不得静脉推注。 
11.对诊断的干扰:该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GOT)、血清胆红素浓度及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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