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忌食辛辣、煎炸、鱼虾等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慎用。
3.发热重,咽喉痛甚者不宜使用。
4.若声嘶日久,逐渐加重,或伴痰中带血者,应考虑咽喉严重疾病的可能,需及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一般症状在服药3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