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生素C对下列情况的作用未被证实:预防或治疗癌症、牙龈炎、化脓、出血、血尿、视网膜出血、抑郁症、龋齿、贫血、痤疮、不育症、衰老、动脉硬化、溃疡病、结核、痢疾、胶原性疾病、骨折、皮肤溃疡、枯草热、药物中毒、血管栓塞、感冒等。
(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应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
①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
②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
③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
④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
⑤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
⑥尿pH下降。
(3)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半胱氨酸尿症;
②痛风;
③高草酸盐尿症;
④草酸盐沉积症;
⑤尿酸盐性肾结石;
⑥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
⑦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⑧血色病;
⑨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⑩镰形红细胞贫血。
(4)长期大量服用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故宜逐渐减量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