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 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