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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奈唑胺片

的介绍
利奈唑胺片对耐万古霉素的屎肠球菌引起的感染、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有一定的效果,效果尚好。

相关标签: 肺炎 阿莫西林 阿奇霉素 王学廉 罗红霉素 头孢克肟 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盐酸莫西沙星注射液 苯扎氯铵 头孢曲松钠

专家解读
医生头像

王学廉

主任医师

适应症:

感染、软组织感染、菌血症 NOS

疗效:

本品对于各种感染应用效果尚可。 详情

安全性:

本品为抗感染药物,但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较多,使用前应了解本品成分及功效,需按照医嘱或专业人士指导下使用。

使用便捷性:

按时按量温水服用即可,使用方便。

禁忌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斯沃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的患者。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
正在使用任何能抑制单胺氧化酶A或B的药物(如:苯乙肼、异卡波肼)的患者,或两周内曾经使用过这类药物的患者不应使用利奈唑胺。
引起血压升高的潜在相互作用: 
除非能够对于患者可能出现的血压升高进行监测,否则利奈唑胺不应用于存在以下潜在临床状况或同时使用以下类型药物的患者: - 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嗜铬细胞瘤、类癌、甲状腺机能亢进、双相抑郁、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或处于急性意识模糊状态的患者 - 使用以下任何药物的患者: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三环类抗抑郁药、5-羟色胺5-HT1受体激动剂(曲普坦类)、直接或间接拟交感神经药物((包括肾上腺素支气管扩张药、伪麻黄碱和去甲麻黄碱)、血管加压药物(如: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类药物(如:多巴胺、多巴酚丁胺)、哌替啶或丁螺环酮。
与5-羟色胺类药物潜在的相互作用:
除非密切观察患者5-羟色胺综合征的体征和/或症状,否则利奈唑胺不应用于类癌综合征的患者和/或使用任何以下药物的患者: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三环类抗抑郁药,5-羟色胺5-HT1受体拮抗剂(阿米替林)、哌替啶或丁螺环酮
不良反应
成年患者:在疗程最长达28天的7个III期阳性药物对照的临床研究中,入选了2046例患者以评价各种剂型斯沃的安全性。在这些研究中,按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统计,85%的斯沃不良事件为轻至中度。斯沃最常见的不良事件为腹泻(发生率为2.8-11.0%),头痛(发生率为0.5-11.3%)和恶心(发生率为3.4-9.6%)。斯沃阳性药物对照的临床研究中,成年患者中发生率≥2%的不良事件:斯沃组n=2046,所有对照药组n=2001。
儿童患者:
基于 500 名左右儿童患者(从出生至17 岁)的临床研究的安全性数据未表明利奈唑胺对儿童患者的安全特性不同于成人患者。 在215例刚出生至11岁和248例5至17岁(其中146例为5至11岁,102例为12至17岁)的儿童患者中评价了各种利奈唑胺制剂的安全性。患者入选2个III期阳性药物对照的临床研究,最多用药28天。研究中,按不良事件发生的严重程度,利奈唑胺组不良事件报告为轻至中度的分为83%和99%。在对住院的、革兰阳性菌感染的儿童患者进行的研究中(患者年龄为刚出生至11岁),患者按2:1随机地分入两组(利奈唑胺比万古霉素),利奈唑胺与万古霉素组的死亡率分别为6.0%(13/215)和3.0%(3/101)。鉴于这些患者均有严重的基础疾病,因此不能建立因果关系。表4为研究中利奈唑胺组儿童患者发生率至少为2%的不良事件。 在治疗uSSSI的儿童患者中,19.2%的使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和14.1%的使用对照药物的患者至少出现一起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对于所有其它适应症,18.8%的使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和34.3%的使用对照药物的患者至少出现一起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
主治功能
1.本品用于治疗由特定微生物敏感株引起的下列感染:耐万古霉素的屎肠球菌引起的感染,包括并发的菌血症。院内获得性肺炎,致病菌为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或耐甲氧西林的菌株)或肺炎链球菌(包括多药耐药的菌株[MDRSP])。如果已证实或怀疑存在革兰阴性致病菌感染,临床上可能需要联合用药。
2.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包括未并发骨髓炎的糖尿病足部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或耐甲氧西林的菌株)、化脓链球菌或无乳链球菌引起。
用法用量
1.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社区获得性肺炎及伴发的菌血症、院内感染的肺炎: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以上):每12小时600mg,静脉注射或口服;儿童患者(刚出生至11岁):每8小时按10mg/kg静脉注射或口服。建议疗程:连续治疗10-14天。
2.万古霉素耐药的屎肠球菌感染及伴发的菌血症: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以上)每12小时600mg,静脉注射或口服;儿童患者(刚出生至11岁):每8小时按10mg/kg静脉注射或口服。建议疗程:连续治疗14-28天。
3.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成人:每12小时口服400mg;青少年(12岁以上):每12小时口服600mg;5-11岁儿童:每12小时按10mg/kg口服;<5岁儿童:每8小时按10mg/kg口服。建议疗程:连续治疗10-14天。以上所有口服剂量可指斯沃片或斯沃口服混悬剂。 <7天的新生儿:大多数出生7天以内早产(<34孕周)患者较足月儿和其他婴儿对斯沃的系统清除率低,且AUC值大。这些新生儿的初始剂量应为10mg/kg,每12小时给药,当临床效果不佳时,应考虑按剂量为10mg/kg,每8小时给药。所有出生7天以上的新生儿应按10mg/kg,每8小时的剂量给药。MRSA感染的成年患者用斯沃600mg,每12小时一次进行治疗。在有限的临床经验中,6例儿童患者中的5例(83%),其感染的革兰阳性病原体的最低抑菌浓度为4ug/mL,经斯沃治疗后临床痊愈,然而,与成人相比,儿童患者的斯沃消除率和全身药物暴露量(AUC)的变化范围更宽。当儿童患者的临床疗效未达到最佳时,尤其是其病原体的最低抑菌浓度为4ug/mL,在作疗效评估时应考虑其比较低的全身暴露药量、感染部位及其严重程度、以及潜在的病情。
4.在对照临床研究中,研究方案所设定的治疗感染的疗程为7-28天。所有疗程由治疗医生根据感染部位和严重程度及病人对治疗的反应而制订。当从静脉给药转换成口服给药时无需调整剂量。对起始治疗时应用斯沃注射液的患者,医生可根据临床状况,予以斯沃片剂或口服混悬液继续治疗。静脉给药:斯沃静脉注射剂应在30-120分钟内静脉输注。不能将此静脉输液袋串联在其他静脉给药通路中。不可在此溶液中加入其它药物。如果斯沃静脉注射需与其它药物合并应用,应根据每种药物的推荐剂量和给药途径分别应用。斯沃静脉注射剂与下列药物通过Y型接口联合给药时,可导致物理性质不配伍。这些药物包括:二性霉素B、盐酸氯丙嗪、安定、喷他眯异硫代硫酸盐、红霉素乳糖酸脂、苯妥英钠和甲氧苄啶-磺胺甲基异恶唑。此外,斯沃静脉注射与头孢曲松钠合用可致二者的化学性质不配伍。如果同一静脉通路用于几个药物依次给药,在应用斯沃静脉注射液前及使用后,须输注与斯沃静脉注射剂和其它药物可配伍的溶液(见可配伍静脉注射液)。
注意事项
为减少耐药细菌的产生,并确保本品和其他抗菌药物的疗效,利奈唑胺应该仅用于治疗或预防已经证实或者高度怀疑由细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警告:
在应用利奈唑胺的患者中有出现骨髓抑制的报道(包括贫血、白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在已知转归的病例中,停用利奈唑胺后血象指标可以上升并回复到治疗前的水平。出现这些影响的风险似乎与疗程有关。使用利奈唑胺治疗的老年患者出现血恶液质的风险高于年轻患者。血小板减少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无论是否正在接受透析)患者中更常见。 对应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应每周进行全血细胞计数的检查,尤其是那些用药超过两周,或用药前已有贫血、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骨髓抑制,或合并应用可降低血红蛋白水平、抑制白细胞计数、对血小板计数或功能产生不良影响、能导致骨髓抑制的其他药物,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接受治疗10-14 天以上的患者或患慢性感染既往或目前合并接受其他抗生素治疗的患者。只有在可以密切监测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和血小板计数的情况下这些患者才能使用利奈唑胺。 对发生骨髓抑制或骨髓抑制发生恶化的患者应考虑停用利奈唑胺治疗。除非绝对有必要继续治疗,在此情况下应更频繁地监测血细胞计数并采取适当的处理策略。 此外建议,应每周监测接受利奈唑胺的患者的全血细胞计数(包括血红蛋白水平、血小板、白细胞总数和分类计数),不论其基线血细胞计数情况如何。 在同情性使用研究中,利奈唑胺疗程超过最长推荐的28 天时会增加严重贫血发生率。这些患者经常需要输血。上市后也有需要输血的贫血病例报告,更多病例出现在接受利奈唑胺治疗超过28 天的患者中。 上市后曾报告过铁粒幼细胞贫血病例。在已知其发病时间的患者中,大多数患者的利奈唑胺疗程超过28 天。大多数患者在停用利奈唑胺后,无论是否接受贫血治疗,都可以完全或部分康复。 在成年和未成年的狗和大鼠中,曾观察到骨髓抑制、脾脏和肝脏的髓外血细胞生成减少、胸腺、淋巴结和脾脏的淋巴细胞减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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