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类药品。
(3)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