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水杨酸类药或另一种非水杨酸类的非甾体抗炎药过敏.但非绝对.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
2、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哮喘及其他过敏性反应时.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者(本品偶见引起溶血性贫血).痛风(本品可影响其他排尿酸药的作用.小剂量时可能引起尿酸滞留).肝功能减退时可加重肝脏毒性反应.加重出血倾向.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变患者易出现肾脏不良反应.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大量用药时可能引起心力衰竭或肺水肿.肾功能不全时有加重肾脏毒性的危险血小板减少者.
3、对诊断的干扰:长期每日用量超过2.4g时.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葡萄糖酶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阴性.可干扰尿酮体试验.当血药浓度超过130μg/ml时.用比色法测定血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则不受影响.用荧光法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时可受本品干扰.尿香草基杏仁酸(VMA)的测定.由于所用方法不同.结果可高可低.由于本品抑制血小板聚集.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剂量小到40mg/日也会影响血小板功能.但是临床上尚未见小剂量()引起出血的报道.肝功能试验.当血药浓度>250μg/ml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清碱性磷酸酶可有异常改变.剂量减小时可恢复正常.大剂量应用.尤其是血药浓度>300μg/ml时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每天用量超过5g时血清胆固醇可降低.由于本品作用于肾小管.使钾排泄增多.可导致血钾降低.大剂量应用本品时.用放射免疫法测定血清甲状腺素(T4)及三碘甲状腺素(T3)(12)由于本品与酚磺酞在肾小管竞争性排泄.而使酚磺酞排泄减少(即PSP排泄试验).长期大量用药时应定期检查红细胞压积.肝功能及血清水杨酸含量. 特殊人群用药:妊娠期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道在应用本品后发生胎儿缺陷者。此外,在妊娠后3个月长期大量应用本品可使妊娠期延长,有增加过胶综合征及产前出血的危险。在妊娠的最后2周应用,可增加胎儿出血或新生儿出血的危险。在妊娠晚期长期用药也有可能使胎儿动脉导致收缩或早期闭锁,导致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及心力衰竭。曾有报道,在妊娠晚期因过量应用或滥用本品而增加了死胎或新生儿死亡的发生率(可能由于动脉导管闭锁、产前出血或体重过低)。但是应用一般治疗剂量尚未发现上述不良反应。本品可在乳汁中排泄,哺乳期妇女口服650mg,5~8小时后乳汁中药物浓度可达173~ 儿童用药: 小儿患者,尤其有发热及脱水者,易出现毒性反应。急性发热性疾病,尤其是流感及水痘患者儿应用本品,可能与发生瑞氏综合征(Reye'ssyndrome)有关,中国尚不多见。 老年患者用药: 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下降服用本品易出现毒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