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于月经后重复使用一个疗程。
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使用该药品时应避开月经期。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8)该药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9)使用该药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0)如出现过敏反应、局部疼痛、头痛、头晕等不良反应,应停药就医。
11)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