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始服药前请咨询医师。包括体检,采集完整的个人和家庭病史,特别注意检查血压。
2) 服用本品时应当每年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师说明正在服用本品。
3) 必须按规定方法服药,若漏服药不仅可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一旦发生漏服,除按规定服药外,应在24小时内加服1片。
4) 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病、听力或视觉障碍,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胸部锐痛或突然气短、偏头痛、乳腺肿块、癫痫发作次数增加、严重腹痛或腹胀、皮肤黄染或全身瘙痒等。
5) 吸烟可使服用本品的妇女发生心脏病和中风的危险性增加,尤其是35岁以上的(含35岁)妇女,故服药期间应戒烟。
6) 哺乳期妇女应于产后半年开始服用。
7) 如欲怀孕,应停药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直到出现第一个月经周期后再怀孕。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