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见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及黑毛舌。
2)过敏反应: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者)、荨麻疹及其他血清病样反应、喉水肿、药物热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
3)二重感染:长期或大量服用本品可致耐青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或白色念珠菌感染(舌苔呈棕色甚至黑色)。
4)少见溶血性贫血、血清转氨酶-过性升高、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神经毒性和肾毒性等。
1 )适用于青霉素敏感菌株所致的轻、中度感染,包括链球菌所致的扁桃体炎、咽喉炎、猩红热、丹毒等;
2)肺炎球菌所致的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5)治疗链球菌感染时疗程需10日,治疗结束后宜作细菌培养,以确定链球菌是否已清除。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