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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偶见瞳孔散大、眼压增高症状。
2)长期使用可能产生全身反应,如高血压、心律失常及高血糖等,但罕见,且停药后可恢复。
1)婴儿和儿童应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
2)连用3~4日,症状未缓解者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3)患有严重心血管疾病的老年患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以及未控制好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慎用。
4)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情况,应停药就医。
5)佩戴隐形眼镜者滴药前摘下,滴入后15分钟再戴上。
6)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7)本品启盖1个月后应弃之。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