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肌梗死早期(有严重低血压及心动过速时)患者禁用。
2)严重贫血患者禁用。
3)青光眼、颅内压增高等患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头痛:可于用药后立即发生,可为剧痛或呈持续性疼痛。
2)偶可发生眩晕、虚弱、心悸和其他体位性低血压的表现,尤其在直立的患者。
3)治疗剂量可发生明显的低血压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虚弱、出汗、苍白和虚脱。
4)晕厥、面红、药疹和剥脱性皮炎均有报告。
1)用药期间从卧位或坐位突然站起时须谨慎,以免突发直立性降压。
2)如发生晕厥或低血压,应采用卧姿并使用头部放低。
3)诱发低血压时可合并反常性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
4)可使肥厚梗阻型心肌病引起的心绞痛恶化。
5)可发生对血管作用和抗心绞痛作用的耐受性。
6)如果出现视力模糊或口干,应停药。剂量过大可引起剧烈头痛。
7)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
8)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硝酸酯或亚硝酸酯过敏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但属罕见。
9)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