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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

的介绍
适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

相关标签: 卡培他滨 甲氨蝶呤 环磷酰胺 氟尿嘧啶 胸腺五肽 阿那曲唑 塞替派 小金丸 槐耳颗粒 米托蒽醌

专家解读
医生头像

宫雪

医师

适应症:

乳腺癌

疗效:

注射用紫杉醇是主要针对乳腺癌化疗的药物,对乳腺癌的治疗有一定疗效,但不能根治疾病。 详情

安全性:

本品的不良反应和禁忌症较多(详见上文参考)

使用便捷性:

本品为处方药,需要在医师的指导下静脉滴注。

禁忌
治疗前如患者外周血中性白细胞低于1500/mm3,不应给予本药治疗。 
不良反应

1)全身各系统出现的不良事件。 

2)血液学。 

3)过敏反应。 

4)心血管系统。 

5)呼吸系统。 

6)神经系统。 

7)肌肉痛/关节痛。 

8)皮肤反应。 

9)肝功能。 

10)肾功能。 

11)胃肠道。 

12)注射部位反应。 

13)乏力。 

14)其他临床事件。

15)意外接触。 

主治功能
适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除非有临床禁忌症,既往化疗中应包括一种蒽环类抗癌药。 
用法用量
对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复发的乳腺癌,建议使用剂量260mg/ m2静脉滴注30分钟,每三周给药一次。 肝功能异常者:尚未进行对肝功能异常患者使用本药的临床研究,对血胆红素>1.5mg/dl的患者,本药的事宜剂量尚不清楚。 肾功能异常:尚未进行对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药的临床研究,在随机对照试验中排出了血肌酐>2mg/dl的患者。对有功能损害者的患者。本药的事宜剂量尚不清楚。 
注意事项
血液学:治疗前如患者的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药。为监测患者在给药期间可能出现的骨隧毒性,建议对使用本药的所有患者定期进行外周血细胞计数检查。如在给药前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或血小板数低于100000/mm3,不应继续给药。治疗期间如出现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低于500/mm3达7日或更长时间),建议在后续治疗时降低给药剂量(见用法用量:降低剂量)。神经系统:用药后有可能出现感觉神经毒性。一般1度或2度感觉神经毒性不需调整用药剂量,出现3度感觉神经毒性需要停止治疗,直到恢复至2度或小于2度,并在后续治疗中需降低用药剂量(见用法用量:降低剂量)。注射部位反应:注射部位反应较轻微,且不常见。考虑到可能出现药液外渗,建议在给药过程中密切观察注射部位的反应。男性患者用药:实验显示雄性大鼠接受不同剂量的本药后与未给药的雌性大鼠交配,发现雄鼠生育功能下降,表现为雌鼠受孕率降低和孕鼠流产数量增加,胎鼠骨骼和软组织异常。在单次给药毒性研究中,分别给予啮齿动物及犬本药54mg/m2和175mg/m2,观察到动物睾丸萎缩和生育功能下降。因此,男性病人如接受本药治疗,建议在治疗期间采取避孕措施。人血白蛋白:本品含有源自人血的血清白蛋白,但由于对献血者的严格筛选和生产过程中的严格质量控制,通过本品治疗而感染病毒性疾病的风险极低,感染克-雅综合征(CJD)的理论风险也极低。至今为止未见有感染病毒或克雅病的病例报告。对驾驶和机器操作能力的影响:疲劳、嗜睡和不适等不良事件可能会对驾驶和机器操作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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