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过量服用并不一定能更好的缓解症状,但却可能导致 不良反应。一旦过量,应请医生诊治。
2、请勿与其他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同时服用。
3、非特异性疼痛超过5天,发热超过3天,或咽痛严重、持续超过2天并伴有发热、 头痛、皮疹、恶心、呕吐者,应请医生诊治。
4、慢性咳嗽(如由哮喘引发的)、咳嗽伴有大量粘痰的患儿不宜服用本品,除非在医 生指导下服用。如咳嗽持续超过1周、有复发的趋势或伴有发热、皮疹、持续头痛者,请 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本品在部分儿童中可引起兴奋,在部分儿童中可引起嗜睡。
6、患有慢性支气管炎、青光眼、心脏病、高血压、甲亢或糖尿病的患儿,请在医生指 导下服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整片吞服可能影响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