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含有解热镇痛药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儿童不能接触地方。
11)儿童必须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使用其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