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登录 | 注册
注意事项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免费就医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