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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或有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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