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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宜用于急性炎症的早期,对于已经化脓的软组织炎症不宜使用。
2、与酸,碱,生物碱,碘化物,铁和铅盐有配伍禁忌,应避免与这些药物合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不得用于破溃处。 
5、避免接触眼睛。 
6、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一周,如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 
7、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需时向医师咨询。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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