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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不宜密封包扎使用。 
6.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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