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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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09020004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