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于日常补铁时,应采用预防量。
2 )治疗剂量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
3 )下列情况患者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
4) 勿与浓茶同服。
5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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