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本品时应当每年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师说明正在服用本品。
2)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并视觉障碍、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等。
3)按规定方法服药,漏服药不仅可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一旦发生漏服,除按常规服药外,应在24小时内加服1片。
4)哺乳期妇女应于产后半年开始服用。
5)如欲怀孕,应停药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停药半年后再怀孕。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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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09020004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