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情况应禁用:分娩时明显的头盆不称、脐带先露或脱垂、完全性前置胎盘、前置血管、胎儿窘迫、宫缩过强、需要立即手术的产科急症或子宫收缩乏力长期用药无效。
2)下列情况应慎用:用高渗盐水中止妊娠的流产、胎盘早剥、严重的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心脏病、临界性头盆不称、多胎经产、子宫过大、曾有宫腔内感染史、受过损伤的难产史、子宫或宫颈曾经手术治疗(包括剖宫产史)、宫颈癌、部分性前置胎盘、早产、胎头未衔接、胎位或胎儿的先露部位不正常,孕妇年龄已超过35岁也须慎重。
3)骶管阻滞时用缩宫素,可发生严重的高血压,甚至脑血管破裂。
4)用药前及用药时需检查及监护:
①子宫收缩的频率、持续时间及强度;
②孕妇脉搏及血压;
③胎儿心率;
④静止期间子宫肌张力;
⑤胎儿成熟度;
⑥骨盆大小及胎先露下降情况;
⑦出入液量的平衡,尤其是长时间使用了缩宫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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