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不得静脉给药。应在臀部肌肉外上方作深部肌内注射,注射部位一次注射量不超过2g(5ml)。
2)本品与青霉素类无交叉过敏性。
3)发生不良反应时,对严重过敏反应者可给予肾上腺素、皮质激素及(或)抗组胺药物,保持气道通畅,给氧等。
4)孕妇禁用。
5)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若使用本品,应暂停哺乳。
6)由于本品的稀释液中含0.9%的苯甲醇,可能引起新生儿产生致命性喘息综合征,故新生儿禁用。
7)小儿淋病患者对青霉素类或头胞菌素类过敏者可应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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