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用本品治疗过程中仍应密切观察肾功能和第八对颅神经功能的变化,已明确或怀疑有肾功能减退者、大面积烧伤患者、老年患者和脱水患者慎用本品。
2)本品应当避免与其他具有潜在耳、肾毒性药物如多粘菌素、其他氨基糖苷类等抗生素、强利尿酸及呋塞苯胺酸(速尿)等联合使用,以免增加肾毒性和耳毒性。
3)本品属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能发生神经肌肉阻滞现象。因此对接受麻醉剂、琥珀胆碱、筒箭毒碱或大量输入枸橼酸抗凝剂的血液患者应特别注意,一旦出现神经肌肉阻滞现象应停用本品,静脉内给予钙盐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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