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其他茶碱缓释剂一样,本品不适用于哮喘发作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检测和研究。
3)低氧血症、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消化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4)虽然茶碱偶可在肠胃道引起局部刺激,但肠胃道症状常为中枢性的同时往往发生于血药浓度超过20μg/ml。
5)由于本品中含有沙丁胺醇,故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同时应用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者,其作用可增加,不良反应也可能加重。
浙公网安备
330109020004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