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5)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营业执照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编号: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20193436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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