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萘普生、可待因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心、盯、肾功能不全患者,高血压患者或有上消化道溃疡史患者慎用。
3)注意发生药物依赖的可能,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
营业执照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编号: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20193436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信息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编号:(浙)-经营性-2020-0077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网络信息服务信用承诺书
浙ICP备19014363号-2 浙公网安备 330109020004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