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患者应谨慎使用:a、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b、肝功能障碍的患者 c、高龄患者。
2)给予本药时,在病情严重及属于复发性、顽固性病例的情况下,可以一日1次给予20mg。
3)使用本药时有可能掩盖由胃癌引起的症状,故应在确诊是非恶性肿瘤的前提下再行给药。
4)治疗时应密切观察其临床动态,根据病情将用药量控制在治疗所需的最低限度内.鉴于对本药尚无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故不宜用于维持治疗。
5)本药为肠溶微丸,服用时应咽下,而不要咀嚼或咬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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