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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布洛芬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使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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