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登录 | 注册
注意事项
  1. 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 孕妇服用时请向医师咨询。
  3. 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 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 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 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 对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请将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免费就医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