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儿童,尤其是婴儿使用可能会发生中枢神经抑制,导致昏迷和体温显著下降。因此,婴儿和儿童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连用3-4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打开后应在4周内用完,逾期请勿使用。
- 心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和眼部感染患者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红、疼痛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 滴眼时请勿使管口接触手和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液。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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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09020004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