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为症状改善药,不得长期、大剂量服用,应同时治疗引起以上症状的病因。
2、不宜与同类药合用。
3、高空作业者,车辆驾驶人员,机械操作人员慎用。
4、血液系统疾病患者慎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营业执照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编号:浙杭食药监械经营备20193436号 食品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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