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 登录 | 注册
注意事项
1、本品需遵医嘱,在专业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 
2、本品仅用于患处,不能用于周围正常皮肤。
3、应避免与眼接触。
4、本品溶液应新鲜配制,并在4小时内使用。
5、应用本品后,患处在光照治疗前应避免暴露于日光或明亮的可见光下(如检测灯、手术灯、太阳床或近距离光源);
6、应用本品后如不能进行光照治疗,患处应在至少40小时内避免暴露于上述光源下,如有刺痛和/或烧灼痛,应减少暴露于光线。
7、本品慎用于瘢痕体质者。
8、本品不推荐用于疣体过大的尖锐湿疣。
9、如本品被意外口服,则需要监测和支持治疗。建议患者避免在40小时内暴露于强光源下。超过推荐剂量的使用后果未知。
免费就医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