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得同时使用其他含铋制剂。 
  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5.  用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 
  6.  不得与牛奶同服。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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