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裂诊断与治疗
2020年04月01日 8034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上图中4100余例是北京儿童医院和新世纪儿童医院对相关疾病的统计总数,近年统计2273例,其中北京儿童医院1613例,(含脂肪瘤型脊柱裂病人831例),北京新世纪儿童医院统计脊柱裂手术病人660例(含脂肪瘤脊柱裂357例)。其中图中脊髓栓系的病人是指单纯的脊髓终丝短缩引起的脊髓栓系,实际上,其它类型的脊柱裂病人基本上都合并不同程度的脊髓栓系。
根据解剖学上的差别,脊柱裂一般分为显性脊柱裂和隐性脊柱裂两种,前者有椎管内容物的膨出(也称囊性脊柱裂),后者则没有。这种分类方法直观明了,长期以来已形成共识。要注意的是,在这种分类中,脂肪脊髓脊膜膨出属于显性脊柱裂,而脊髓脂肪瘤属于隐性脊柱裂,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神经基板与脂肪组织的界限在椎管外,而后者在椎管内。此外有学者根据是否有神经组织外露、脑脊液漏, 将脊柱裂分为开放性和闭合性脊柱裂,开放性脊柱裂的含义是神经基板外露、脑脊液漏, 反之,则为闭合性脊柱裂。根据这种分类方法,开放性脊柱裂合并脑积水和小脑扁桃体下疝的几率高于其它脊柱裂,也更需要尽早治疗,这种分类方法为我们提供了另外一种观察脊柱裂的角度。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提到的两种分类,这是两种不同的方法,不能混淆。坚持分类的统一原则是诊断以及评判预后的基础。其中各类型在近年有所变化,脊髓脊膜膨出病人减少,而椎管内脂肪瘤病人逐渐增多。如同所有学科中的分类一样,每一种分类都不能涵盖所有的病种,总有些个别的病例,无法归于某一分类内,或是横跨于两种分类间。但对于一个有经验的临床医生来讲这些分类上的问题并不重要,不应拘泥于此,关键是掌握手术指征和手术原则。另外每一类病人都有轻的、也有重的。不能简单地说某一类就比另外一类严重。同样也不能简单地以脂肪瘤的大小或是脊髓低位的程度做为标准判断病情的轻重和预后的好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