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双胍的使用注意事项

2020年12月24日 8870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二甲双胍可用于10岁及以上儿童;二甲双胍应用于老年人群时并无年龄限定。但因老年患者可能已出现肾功能减退,应在用药前及接受药物治疗期间定期检查肾功能并根据肾功能调整二甲双胍的剂量。
二甲双胍在患者血清转氨酶超过3倍正常上限时应避免使用。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通过eGFR水平调整二甲双胍剂量:eGFR≥60ml/(min·1.73m2)无需调整剂量,eGFR为45~59
ml/(min·1.73m2)需调整剂量,eGFR<45ml/(min·1.73m2)禁用。
eGFR>60ml/(min·1.73m2)患者造影前或检查时停用二甲双胍,在检查完至少48h且复查肾功能无恶化后可继续用药;eGFR为45~59ml/(min·1.73m2)患者使用造影剂及全身麻醉术前48h应暂时停用二甲双胍,
之后还需停药48~72h,复查肾功能无恶化后可继续用药。
危重病人如严重感染,休克,组织严重缺血缺氧患者,严重急慢性酸中毒患者,酗酒者,维生素B12缺乏者,对二甲双胍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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