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后各阶段的功能锻炼
2020年12月02日 8507人阅读 返回文章列表
骨折早期
伤后两周以内,骨折部位肿胀明显,骨痂尚未形成。锻炼方法是在关节不活动的情况下,主动地收缩和舒张肌肉。上肢骨折者可用力握拳和充分伸直五指。下肢骨折者,保持膝部伸直,用力伸直和向膝部翘起足部,并活动足趾。
骨折中期
伤后3-6周,这一时期骨痂已逐步生成,骨折处肿胀消退,骨折端已较稳定。此时可做较大活动的关节活动,但不利于骨折连接和稳定的活动,仍需限制。
骨折晚期
此时骨折愈合已较固定,关节活动范围已逐渐恢复正常。这时要通过全面的肌肉和关节锻炼,逐步恢复肢体功能。对于活动功能,仍有不同程度障碍的关节和肌肉,要继续有针对性地进行锻炼。例如:股骨干骨折后期有膝关节功能障碍等,即需要重点锻炼膝关节活动。
注意事项:
1、 多活动,但应循序渐进:随着骨折稳定程度的增加和全身情况的改善,功能锻炼活动范围由小到大,次数由少到多。
2、 严格控制不利于骨折端稳定的活动:如:肱骨外科颈骨折者肩关节向外伸活动;肱骨髁上骨折者伸肘活动;前臂骨折者前臂旋转活动;桡骨远端骨折者腕部的伸、屈和内外翻转活动;胫腓骨骨折者小腿向内翻转及踝部骨折者足部向上伸直活动等。
3、 功能锻炼以恢复肢体的生理功能为主:如上肢的各种活动,以增强手的功能为主,下肢以增强下肢负重、步行功能为主。
4、 进行功能锻炼时,不应引起剧痛:练习时可产生些许疼痛,但停止活动后,疼痛应消失。锻炼应以不感到疲劳为止,骨折部位锻炼后不应发生疼痛。如活动后疼痛剧烈甚至出现水肿,表示过量。
5、 有以下情况者不宜进行康复性功能锻炼:骨折延期愈合;关节内有骨折及损伤性关节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