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病预约预约规则
医院预约规则
医院规则:
一、使用要求:来院就诊请携带有效证件!院内就诊支持身份证、社保卡、电子健康码、电子医保凭证、居民健康卡等就诊介质。原发放的“烟台市区域医疗居民健康卡”可继续使用。未在我院建档注册的患者也可预约;
二、预约范围:可预约专家、普通及专科专病门诊的号源(包括节假日)。患者可预约次日起一周内号源(每日20:00更新号源)。次日号源截止时间每日24:00时。
三、取号签到:1)请保留系统发送的所有信息。2)已建档注册者预约前可绑定院内建档卡,预约成功后在就诊日零时前在线完成挂号费支付,就诊日按照签到时间到自助机签到。未付费者请在就诊日规定时间内到自助机上完成缴费取号签到。3)未建档注册者支持预约,预约后根据短信在就诊日持证到自助机注册并缴费取号。持非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者,请到收费窗口进行建档缴费取号。4)就诊前签到按号源候诊时间准点签到,延后15分钟自助机签到;未按时需到分诊台人工签到,就诊顺序将会排在当前队列的末尾延后就诊。
四、取消预约:若不能按时就诊,请在就诊日零时前取消预约,已支付挂号费将自动原路返回,逾期未取消预约者费用无法返回账户。
五、计划及临时停诊说明:临床工作的特殊性医生停诊不可避免。本平台将会以手机短信或者系统消息通知预约患者,系统将自动为您取消本次预约,如您已经支付挂号费,取消预约后费用将自动返回到账户。
六、预约限制及爽约管理:1、患者一天内在同一个科室最多预约两个号,就诊当日患者挂号数量不超过三个。预约缴费后未就诊且未及时取消视为爽约;预约后未支付、未取号视为爽约;一周内退号三次,疑似有倒号行为纳入诚信管理。2、一周内就诊退号三次、两周内预约挂号爽约三次者,系统将限制30日内不能使用该功能,期满后系统自动解除限制。3、当患者确存在特殊情况被限制使用,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代办人需再携带代办人身份证件,到门诊服务中心进行申诉。
七、免责声明:仅向用户提供便捷的预约方式,不承诺用户随时能预约到指定的号源。预约用户务必保证使用患者本人的姓名、身份证件、手机号、就诊卡等信息,不得用自己的信息为他人预约,如提供非真实信息或代人挂号等自身因素,造成预约后无法取号、无法正常就诊或医保报销等情况,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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